成都市公共卫生临床医疗中心
医学伦理委员会委员招募
因我院医学伦理委员会委员面临调整,现面向本院及院外人士招募委员,招募要求如下:
一、拟招募委员类别及人数
法学2名;社会人士1名。
二、岗位职责及要求
(一)伦理委员职责:兼职工作;按照医学伦理委员会办公室工作安排,担任送审项目的主审委员或参审委员;对送审项目进行伦理审查;参加伦理审查会议(平均一月两次),并能保证全年出勤率不低于75%。
(二)伦理委员要求:
1.致力于保护受试者权益,能够认真履行职责。
2.同意公开自己的姓名、职业和隶属机构。
3.同意应要求公开与参加伦理审查工作相关的劳务补偿。
4.同意并签署利益冲突声明,保密承诺。
5.上岗前,参加药物临床试验机构管理规范(GCP)培训及伦理审查基础培训课程;作为委员,接受继续教育培训。
三、委员基本要求
法学、社会学人员:本科及其以上学历,有志于医学研究伦理审查和受试者保护工作者;接受过系统GCP培训者优先。
四、招募方式
本着自愿的原则,采取自荐的方式,形成候选人名单。候选人应提交申请表(以下附件)、资质证明文件。
五、招募程序
(一)报名时间:自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5月19日24:00截止,报名者请于截止时间前将申请表或推荐表(见附件)和资质证明材料的电子版发送到邮箱crbykjk@126.com。纸质版交到成都市公共卫生临床医疗中心医学伦理委员会办公室(成都市公共卫生临床医疗中心第二住院部二楼)。
(二)资格审查与候选人名单确定
由医院伦理委员会办公室对报名材料进行审查,对委员候选人进行了解、核实情况,进行公示后形成委员候选人名单。
(三)委员任命
1.委员候选人名单递交成都市公共卫生临床医疗中心院长办公会审议,经审议后确定委员名单。
2.医学伦理委员会组成人员以成都市公共卫生临床医疗中心正式文件的方式任命。
3.任命文件递交政府相关管理部门备案。
六、其他
未尽事宜,请与联系人联系。
联系人:杨青、范颖
医学伦理委员会办公室电话:028-64369118
附件:成都市公共卫生临床医疗中心医学伦理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申请表.docx